根据《北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学校将于2018年3月中下旬召开三届七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按照《北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细则》的要求,为做好本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代表提案征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提案范围
1、有关我校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意见。
2、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范围广、影响大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广大教职工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意见等。
二、提案的要求
1、征求意见。教代会代表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征集表。
2、内容规范。提案应当一事一案。可以打印或手工填写,字迹要清楚。
3、内容完整。提案应当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4、形式合格。可以一名代表单独提案或一名代表提案多名代表附议,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亲自签名,而且是必须具有代表资格的署名,其他人署名无效。